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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税务干部学校新建工程(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施工

时间:2011-08-26 19:11:45  来源:  作者:
招标编号:11108002
批准文号:121203120110181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分类: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所属地区:保税区
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单位: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84906266
公告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121203120110181              保税通告:214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的委托,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税务干部学校新建工程(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          招标代理: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税务干部学校新建工程(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施工工程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东五道与规划支路A交口

五、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税务干部学校新建工程(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施工工程。工程性质:公建。国税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机房面积为2400平米。 本工程投资额:1300万元。

六、          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税务干部学校新建工程(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包括机房装修、配电及空调系统等建设内容,该工程全部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并自筹。

八、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

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2)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7、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0年年检。(咨询电话:022-84906622)。

8、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工程设计中标单位不得再投标报名本工程机房施工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计划工期:施工开始日期为 2011 9 6日至 2011 12 20日。

十、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   报名日期2011812011859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   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202室);中心电话:84906266报名。

十三、   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报名。

十四、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五、   联系电话: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   电话:022-84906266  联系人:杨倩

十六、   文件发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十七、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九、   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com.cn 同时发布。

发布日期: 201181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022-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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